阿根廷在YPF国有化案中胜诉。这场法律纠纷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93年,当时在卡洛斯·梅内姆政府的私有化过程中,YPF公司的章程中加入了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条款。该条款规定,任何收购公司超过51%股份的实体或个人,必须对所有剩余股东发起公开收购要约(OPA)。2012年,在克里斯蒂娜·基什内尔总统任期内,阿根廷国会将YPF公司51%的股份(主要属于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)收归国有,并宣布其为公用事业资产。阿根廷方面的辩护由时任经济部副部长阿克塞尔·基西洛夫领导,其论点是,作为公共秩序规范的征用法,优先于公司的私人章程。因此,少数股东没有得到任何补偿。2015年,伯福德资本基金以1500万欧元收购了彼得森集团两家公司的诉讼权,这两家公司因国有化后无法偿还债务而在西班牙破产。伯福德资本与伊顿公园基金一起在纽约起诉阿根廷,声称阿根廷政府作为私人投资者行事,违反了公司自身的市场规则。经过多年的司法管辖权争议,2023年3月,洛蕾塔·普雷斯卡法官裁定阿根廷因违约负有责任,并将判决金额定为161亿美元,同时免除了YPF S.A.公司的责任,将全部债务归因于国家政府。阿根廷对此提出上诉,认为法官侵犯了主权豁免权。在普雷斯卡法官作出初步裁决后,伯福德启动了“证据开示”程序,旨在识别可用于执行判决的阿根廷资产。两周前,同一上诉法院下令暂停这些程序,并最终撤销了法官的裁决。时间线如下:1993年 — 私有化:公司章程中加入OPA条款。2008-2011年 — 彼得森集团进入:通过雷普索尔和银行财团的贷款收购YPF 25%的股份。2012年4月 — 国有化:国会从雷普索尔手中征用51%的股份;彼得森集团因未收到股息而违约。2015年 — 诉讼开始:伯福德收购破产权利并在纽约提起诉讼。2023年 — 初步判决:普雷斯卡法官判处阿根廷161亿美元的赔偿。2026年3月 — 判决撤销: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主要判决,并下令对整个司法程序进行全面审查。
美国法院裁定阿根廷在YPF国有化案中胜诉
美国上诉法院推翻了一项裁决,该裁决要求阿根廷就伯福德资本发起的YPF国有化案支付161亿美元。法院认为初步裁决有误,并下令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。